因人员工作调动,原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主任李震调任到人事处工作,为保障日常工作有序开展。依据《沈阳工程学院“三定”工作实施方案》(沈工院党【2024】99号),结合《沈阳工程学院机构主要工作职能说明书》第三部分“岗位职责”,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和人事处同意,补聘办公室教学秘书岗位1人。
经本人申请,基层党组织考核,公开征求意见,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:
王若曦 任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教学秘书。
特此公示,公示日期为:2025年4月17日——2025年4月21日。
对上述公示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2025年4月21日前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工程训练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4-3197528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