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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中心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制度

时间: 2024年07月02日 09:26 作者:  点击:[]

为提高工程实训教学水平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促进实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结合学校和中心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部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制度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1.成立实训教学质量监控专项检查工作组,组长由教学副主任担任,成员包括各实训教学部负责人及中心副高级以上人员,设秘书1名,由中心教学秘书担任。

2.工作职责

(1)组长:负责组织教学检查和监控实施细则的制定,检查结果的整改和调控,负责每学期检查监控计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过程。

(2)成员:按照实验课程教学检查的标准和检查办法,分工负责所检查的项目,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并适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措施。

(3)秘书:负责整个监控环节的教学运行文件、记录及相关资料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二、监控内容和评价标准

1.教学文件:教师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,编写实训教学大纲和任务书,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,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、变更实验项目。

2.教学准备:教师要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编写教案。每次课之前,教师要做好一切准备,包括检查仪器、设备运转是否正常,检查安全设施、备齐实训用材料和工具,对实验目的、要求、原理、步骤、实训装置等做到熟练掌握。对实验难度较大或首次开出的实训项目,上课前教师必须进行预做。

3.学生预习:教师应提前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,并布置预习任务,上课时教师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检查。

4.教师讲授及指导:教师要对实训原理、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讲解清楚,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耐心指导,对学生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及时纠正。

5.实训报告批改及成绩给定:实训报告要及时批改,成绩考核科学严格,包括实践动手能力、问题处理能力、实训成果等。

三、质量监控途径

1.教学计划执行监控

每学期初,由中心教学副主任按本学期的执行教学计划下达实训教学任务,各实训部根据任务制定实训教学计划,教学副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大纲对实训教学计划进行审核。监控的主要内容:教学计划的执行、与实验大纲的符合度。

2.教学秩序的监控

由主任、教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负责,每门课程每学期抽查2次。监控的主要内容:实验计划的执行情况、实验分组情况、教师的指导人数等。

3.实验过程监控

学期初制定听课计划,全体监控小组成员参与听课,做到全体教师全覆盖,重点课程和重点人员应加强检查。按《沈阳工程学院听课记录本》和评教标准进行记录和打分。监控的主要内容:实验的准备、教师授课情况、学生的实验情况。

4.实训成绩监控

实训成绩考核办法应随实训报告或任务书发到学生手中,实训成绩应包括但不限于实训预习、操作过程、结果分析、实训报告。监控的主要内容:通过日常领导听课检查、期末抽查实验报告和实训成绩。

5.学生评教和信息反馈

由中心教学秘书负责,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所有参与实训指导的教师进行评教。定期组织学生信息员座谈会,收集梳理学生的建议,然后进行整改。

6.实训教学检查

每学期期末中心组织对实训教学进行集中检查,并对所有实训档案进行归档。按学期初检查的分组对所有实训项目进行综合检查。主要内容:

(1)教学文件的监控:检查教学大纲、实训指导书制定和编写的科学性、合理性,为下一轮的实训提供修改依据;

(2)实训成绩的监控:抽查部分实训报告、核对实训成绩单,检查实训成绩评定的合理性;

(3)实训档案的归档监控:主要内容有教学运行的基本文件,实训开出统计、实训室开放统计、实训报告、各实训室记录等。

四、信息反馈与改进

检查工作组将质量监控与检查结果汇报给中心党、政负责人,由中心反馈到各实训部和受评教师本人,对于质量评价较好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,对于质量评价较差的教师帮助其整改,对于改进效果不达标的可进行内部通报、直至取消指导教师资格,监控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。

五、评价结果的运用

1.质量监控与检查结果与评先、评优、晋升职称推荐进行挂钩。连续两学期评价结果在中心排前15%,是评选年度校级优秀与先进的必要条件;凡评价结论为不合格者,取消当年的各类评优资格;两次评价结论为不合格者,建议学校调离实训教师岗位。

2.在实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上,中心设立“优秀实训教学质量奖”,每学年评选一次,具体办法另行制定,重点奖励在实训教学岗位上勤奋工作,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。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。